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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出江湖之纵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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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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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旺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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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百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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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纵横二年二月十日,晴
      江湖中有很多我这样的流浪狗。我的名字叫旺财。
     今天,阳光明媚,我在被财主家的狼狗咬了两口后依然很高傲地坐在大街上,我不能让自己随地乱躺,除非我已经确实地知道自己昏迷了。
     在阳光下面我听到一个女孩的清脆声音在叫:“旺财?” 我茫然的看着她,她认识我吗?她多半是认错狗了,听说还有一条狗也叫旺财,外形跟我差不多。而且今天我已经被人类打了十三次了,他们都说我是安皮士,我不知道安皮士是那里的狗,只从人们的说话中可以隐约得知,打安皮士对他们是有好处的。这个女孩应该不会也是想打我吧?她已经知道我叫旺财,不叫安皮士的了呀? 我很快恢复理智,明白即使对方知道我叫旺财也不见得会因此不打我,所以我一边很警惕地看着她,一边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准备防身,我今天已经快给人打疯了。
     她又问了一声:“旺财?你是叫旺财吗?”
     我把石头捏得更加紧了,因为我看见她的手放在身后。
     我们两个人同时出了手,双方的手都凝在半空,我高高举着石头,她手心里面放着一个雪白的馒头。
     她惊呆了地望着我的石头,好半天才挤出一句:“你……” 我闭上耳朵,我知道她要骂我狗咬吕洞宾,问题是我虽然是狗,她却不是吕洞宾,如果她这样说的话我心里面一定会暗笑。我小时候读过古书,知道吕洞宾是指什么东西。
     但她只是惊讶地问我:“你不是一只狗吗?你怎么会用武器?”使我有些失望。
     我扔下石头,并高傲地抬起我的头,不屑回答她,她的见识太少了,我以前还听人说过有一条狗会用六脉神剑。我想它该庆幸它和我一样是一条狗,所以手指头的数量还勉强够使用。如果是一头牛的话恐怕就用不成这门至少要六个手指才能练的功夫了。
     她把馒头又往我面前一递:“给你的!”声音里有说不出的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高傲地低下头开始吃馒头,在吞咽第一口的时候对她低声说了句:“多谢”
     吃着吃着,我发现我脖子上多了点什么,我奇怪地停下了嘴。
     那是一个精美的项圈,项圈上面系著一根小铁链。
     女孩笑吟吟的对我说:“旺财,跟我走好吗?” 我的脖子上已经有了铁链,而且她又没有强迫我,还在征求我的意见。所以我考虑了一阵,决定跟着她走。
     我高傲的抬着头走在她的旁边,她拐弯我也跟着拐弯,她停下来和别人说话我也停下来,还用贵族的姿态威风凛凛地坐在旁边 。我听到别人叫她银铃。
     一个路人显然认识银铃,走了过来,亲切的叫我“旺财”,银铃对别人说道:“它很乖的。”
     我微微诧异,对方是怎么也知道我名字的呢?他一定也是认错了。
     基本上来说我只是一条狗,所以我没有很严谨的思维,尽管我曾经学会过两手武当长拳,(但严格说来我即使再努力地握起拳来也只能说是武当长爪)我在学到第十三招的时候就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武当派,武当派的拳法据说是三年不出门,我的这几手拳法也就成了我打不过人的原因,常常想我如果用牙齿打的话未必打不赢那些混混的,但我还是坚持用武当长拳,因为我是一条练武之狗,于是当人们看见街头几条狗中的一条用武当长拳和别的狗打架的时候多半都会狂笑。……跑题了,因为我是一条狗,所以我的思维也就天马行空,偷工减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跟着银铃,但我没有去想,但我好像很想知道。我真是一条充满矛盾的狗。

纵横元年二月十一日,大雨

     今天下了一场大雨,但很快就停了。

     我的毛被淋湿了,银铃躲进凉亭里面,没有淋到她,其实我是自己跑出外面淋雨的,听说很多故事里面的男人为了表示自己痴心经常都会在女孩的家外面淋雨,通常最后都能感动女孩,那女孩紧张地跑出来拉他回自己家里,如果那个女孩没有被感动,那么那个女孩在故事里面一定是演反派,并且到那个故事大结局的时候一般都不得善终,不是跳崖死了,就是被别的更坏的男人害死了。每当我听到这里我就觉得有点奇怪,淋雨就淋雨嘛,为什么能感动女孩呢?难道淋雨还能淋出淋病来?不就是水嘛,我闲着没事还去池塘游个泳呢!

     银铃今天又拿出一个肉包子来喂我,她的手那么柔软,那么美丽,使狗在吃包子的时候很想舔一舔,但我知道那样很没礼貌。

     银铃说:“你用剑的时候样子很好看。”

     我拔出我的剑看了一下,剑长四尺三寸,玄铁打制,剑名:“旺财”。

     于是我就开始为银铃舞剑,在大雨当中,一条狗为一个女孩舞剑,但没有人会觉得滑稽,因为我很自信,我的剑法是最美丽的。

     渐渐地,周围的雨水开始形成一道水柱,我将剑上的内力稍微变化了一下,水柱变成了龙型,在空中随着我的剑尖所指飞舞,一道闪电击落,附在龙的上面,终于,我将剑势一收,浑身带着白光的龙也就失去了控制,在半空中向远处扑去,溅起一片带着焦味的水花,我的剑徐徐地滑进鞘内。

     银铃幽幽的说道:“你什么都好,就是名字不好听。如果换一个名字多好?”

     我装出很酷的样子说:“我就叫旺财,我的剑也叫旺财,如果我改了名字,我的剑就会认不得我的。”说着为了配合我说的话,我用内力使剑自动跳出了一半,然后再很快地缩了回去。

     银铃说:“你会永远叫旺财吗?”

     我轻轻的说道:“你看见我的时候,我永远叫旺财。”说得自己都莫名的有些忧伤。我也许是读的闲书太多,中了所谓的后鸳鸯蝴蝶派的毒了。
纵横二年二月十二日,天晴

     我今天开始觉得有点奇怪,我跟着银铃已经三天了,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要带我走,我本来以为她会要我当保镖的,但直到刚才我看见她打山贼时的功夫,才发现她比我厉害多了,看来我成了宠物。

     我留意了一下我们两个好像是一直往苏州方向走,一直走。

     其实我从来没有去过苏州,也不认识路,但是我就觉得我们是往苏州走,这也许是一种前世的感觉。

     听去过苏州的人说苏州的姑娘很美丽,而且都很可爱,我不知道银铃是不是苏州的,因为她对我说话说的都是官话,听不出苏州口音。

     银铃告诉我,说我失去了记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从出生之后几个月的事情到现在都大致记得很清楚,如果我真有失忆这回事我会不记得吗?但我没有说穿,如果银铃是在找一条叫旺财的狗,我就是旺财,她没有找错。

     人和狗的心里面都有阴暗的地方,我冒充着银铃心中的那个旺财,一个失去了记忆的旺财, 因为我喜欢银铃。因为她给我吃的。

     今天我抓了一只野鸡,叼回来用泥包裹了放到火上烧,我在丐帮的朋友那里学过这手技术,银铃好像不喜欢,吃得哭了起来,女孩子真是,不好吃也不用哭嘛。

     写到这里我忽然恍然大悟了,银铃一定很喜欢小动物,看见野鸡被我杀死了所以哭,女孩子真善良,我真聪明。

     我现在是在篝火边趴着写这篇日记,银铃已经枕在我背上睡着了,我要值班,虽然没有人叫我值班,但狗的天职就应该是在晚上值班

纵横元年二月十三日,大雨
     今天又是大雨,路越来越泥泞,这样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关外。

     银铃确实长得很像小青,一样的温柔,一样的纤瘦。

     今天有空,我回忆了一下我还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前的日子,我为什么要写日记呢?因为我不希望我像一个故事里面的主角那样,那主角失去了所有记忆,十分痛苦。这样的话将来有一天我失忆了或变成了傻瓜的话,至少还有银铃会读给我听,让我知道,原来从前自己没有失忆之前是这样的一个人。但在我学会写日记之前,我已经忘记了很多事,很多本来应该一辈子记得的事。

     但是如果银铃读到我这篇日记,她又会怎么想呢?说不定会抓住我的项圈打我几巴掌。

     不,应该不会,银铃这样的女孩不会打我,尤其当假如我失去记忆之后更加不会。

     我出生在关外沙漠中的一个小镇里面,小镇小得很,小得只有五个年轻的动物,其中两个人当了流氓,还有一个当了流氓头目,剩下的一个是小青,一个是我。

     记忆中只有一天是印象深刻的,那一天,我们五个在路边,小青给我端上一碗水。

     如果在关外的水也像这里一样经常可以在天上掉下来就好了,每次都在下雨的时候回想起小时候的日子,于是就会抬起头张开嘴,任天上的微酸的水飘落我的嘴里,一种麻麻的感觉。

     我当时为了表现自己的豪气,我将水碗往地上狠狠一摔,说道:“我厌倦了这一切了!”

     小青是个很好的女孩,对我也很好,但是我总觉得在沙漠的另一边一定还会有很多女孩,每一个都不相同的女孩。

     很多女孩,很多女孩。

     很多的意思是非常多,其中像小青一样好的女孩应该也不会少,比她漂亮的应该也会有很多。我当时是这样觉得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想法是对的,小青只是我出生的那个镇上的第一美女,并不是什么绝色。

     我厌倦了这一切,我厌倦了对我很好的小青,离开了那里。

     那天四个朋友都来送我,小青没有说一句话,我从她眼里看见了那只被摔破的碗。 然后时间就像失去记忆后一样电闪雷鸣的过去,我现在和银铃一起,背着这把四尺三寸长的剑。
纵横二年二月十四日,天晴
     今天是跟着银铃的第五天。

     今天我们在路边的一个茶亭旁遇上了一个女孩,和银铃好像认识。那个女孩也很漂亮,我坐在银铃的旁边,正准备观察周围的动静,昨天有个小坏蛋想欺负银铃,被银铃打跑了以后还说一定会报仇。银铃当时正在吃东西,我要负责警戒,于是第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对面的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在看完了银铃之后便开始看着我,眼光里有同情和可怜,我非常高傲地抬起头,用我的表情告诉她:“我不可怜!”

     银铃在默不作声的吃面条,没有望别处,但我看得出银铃是故意不望别处的。

     我站了起来一下,又坐了下去,尽量保持我的高贵风度。因为那个女孩看银铃时眼光里面的同情和可怜比看我的时候还多,眼睛里面大概是在说:“你怎么带着一条这样的狗?”我可以给人看不起,但不能让银铃因为我而被别人看不起。

     大约过了一阵子,也没见有风沙吹过,那个女孩忽然间就开始流眼泪,然后很快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很难过地擦眼泪,女孩真奇怪,说哭就哭。

     不过我这辈子也就只见过两个女孩哭,一个是银铃,一个就是她了。所以严格来说我的结论总结的太草率。 现在已经快天亮了,我很想睡会觉,但我知道银铃是刚刚睡着。

     有脚步声,明天再写。

纵横元年二月十五日
     今天凌霄终于赶了上来,他说,我不把银铃交还给他,他是不会放弃的。但是他忘了一点,银铃并不是他的,银铃是银铃的,何况是银铃要自己跟着我,我从来没有强迫银铃什么。于是我在银铃吃的东西里面放了一点旺财散,银玲很快就睡着了,其实我不用那么麻烦,我可以直接点她的晕穴,但对女孩动手太粗鲁,哪怕是一个手指。

     银铃晕倒之后我对凌霄凶狠地说:“***的给我马上消失,要不我就废了你!”

     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本来对人是很有礼貌的,但后来才发现对人尤其是不喜欢我的人不能太好,像这个疯子因为我好言对他,结果他就追了我一千四百里,一路上还见人就说银铃是他的。今天再不教训他我就不配叫旺财这名字了。

     我一拳就把这只苍蝇打倒在地上,正一板一眼的用脚踢他的时候,我看见了两个姑娘,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姑娘,我看见她们的时候还吓了一跳,以为这世界上还有人的移形换位厉害到可以瞒过我眼睛的地步,但是仔细一看就看出两人是有分别的。表面看两人都色迷迷的看着我……女孩用色迷迷这个词形容不太妥当,还是用含情脉脉来形容为好……两人都含情脉脉地看着我,但其中一位看上去比较含蓄,另一位则比较大胆,我马上开始庆幸我用药把银铃迷倒了。

     女孩毕竟是女孩,尽管色迷迷的望着我,但是依然十分政治地同时对我喝道:“大胆狂徒!竟敢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想必她们在出来混之前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

     我笑了一笑,想必我的笑容美丽得像一只色狼,她们两个的身体都不禁颤抖了一下,同时拔出了剑,含蓄对我说:“你想怎么样?”大胆对我说:“我们很厉害的!”

     凌霄在我的脚下叫道:“姑娘小心,他是采花淫贼!”他当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的面公然诬蔑我,于是我决定用剑在他背上题一首古诗,我题的是:“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我题诗的时候心里想起了在扬州认识的一位叫唐静的姑娘,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一座青石桥边吹箫,箫声如明月一般幽幽的华美,可惜我和她只是擦身而过,现在因为心里有所感触,所以下剑的时候剑伤十分有神韵,完美地表现出一种气氛出来,想必当世的书法家所写的最高杰作也不会比我的这剑好。但那两个女孩似乎不怎么懂艺术,同时叫道:“岂有此理!”一起挥剑刺了过来,用的剑法也绝然不同,含蓄用的是峨嵋派的剑法,大胆的剑法则从来没有见过,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十分好的剑法,大概是因为用这种剑法的人太少,所以我没有见过罢了。于是我将剑一抽一甩,将两人的剑都劈为两段,同时回转插进鞘内,动作之潇洒,实在令我自己着迷。

纵横二年二月十六日 大雪
     我们今天本来在南阳客栈休息,银铃把钱都放在我项圈上的口袋里,叫我去买点吃的回来,我出去的时候遇上了一个奇怪的男人,他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
     我退后两步,他也退后两步,拔出一把剑来,我很紧张,也想把剑拔出来,但终归没拔出来,太冒险,万一拔不出来的话是很丢狗的。
     他用很诡异的笑容甜甜的说道:"财财,你居然真的还活在人世,可想死我了。"冷得我背上的毛都站了起来,看上去的时候一定强壮了不少。
     他又继续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呀?财~财?"他的连续两声"财财"听得我连尾巴的毛都竖了起来,如狼牙棒一般。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
     我留意到他的剑,上面纹着裸体男人的花纹,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那把剑我有想吐的感觉。
     他继续很温柔地说:我已经将萨满沉杀了,你放心好了。
     萨满沉是谁?多半是我的仇人。
     他甜甜地说:"财财,我又改进了华光流影剑,你想不想看看?"
     我摇摇头,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人是银铃对我说过的我的师弟叫燕什么我忘了。
     写错了,他应该是以前的旺财的师弟,不过最近我经常想,也许我真的就是旺财,我现在的记忆也许都是假的,我真正的记忆不知道怎么失去了,我一直很想问银铃很多东西,但我都装出一副什么都不想知道的样子。
     我的师弟燕什么狞笑着对我说:"师兄,拔剑吧!我看看你消失这段时间剑法有没有进步?"
     我当时心里很害怕,我知道我只会武当长拳,我从来没学过剑法。我只好摆了一个武当长拳的姿势,说道:"对付师弟你,我不必用剑。"
     结果燕什么果然被我唬住了,眯起眼睛看了我好久,我微微一笑,这种微笑我练习了十几年了,每次我被别的狗或者小孩欺负的时候我都会用这种笑容。
     他也学着微笑了一下,将他的剑慢慢放回鞘里,很柔软的说道:"财财师兄万一打不过我的话,说不定会出什么阴谋诡计,呵呵,小雪雪我就明天再来拜访把?quot;
     (天呀,他居然叫自己做……)
     他呼的一声向西北方向跑了,背影本身就很可恶,最可恶的是他顺手打了路过的一个女孩一巴掌,那个女孩好像伤得很重,我发誓如果我将来会武功了,我一定要打他十爪为那女孩报仇。可惜我现在只能买了一些金创药给那个女孩,用的还是银铃的钱。
     银铃住在隔壁的房间里,认识她以后还是第一次离她那么远。

纵横元年二月十六日

     杀死怪物四十六只,后天可以回到宁远城,红砂本来是走在银铃一边的,现在也走到我右边了。
     近来常常想起一句话,多情自古空余恨。
     我第一次觉得身边的女孩太多。尽管只有两个,在这个孤独的地方,当我感觉到我的实力不足,我开始觉得我的自私,我没有很强的要保护她们两个的欲望。甚至在想实在太危机的时候我应不应该自己逃掉?
     我要保护谁?我的这把剑冥冥之中为了谁而打造?
     很奇怪的是,我听到怪物们互相的交谈,他们知道我叫旺财,我不懂它们的语言,但是它们的语言中经常有我的名字出现,旺财,旺财,旺财。
     他们不是野兽。应该是是地狱里面逃出来的恶鬼。
     当初第一次知道关外有恶鬼出现,我就开始担心我的故乡的人,但是现在已经不想了,他们要么能活下来,要么就变成我的敌人了。小青……
     不想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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